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

index的開始不是1而是0─Begin Again

原本好像想好引言要怎麼寫了,洗個澡出來什麼都忘記了,有點怕怕的。
但是直接開始就插入1也怪怪的,所以還是乖乖從零開始。

(這讓我想到我們的電梯,一樓上去是二樓,下去是地下一樓,假如一樓是1二樓是2,地下一樓是-1地下二樓是-2,中間的0就不見了,或許0只是薄薄的一層─一樓的地板,地下一樓的天花板,可是0也是一個數啊應該也要給它個空間,所以應該要像國外那樣一樓叫Lobby像個0,上樓是1234下去是-1-2-3,這樣邏輯才對呀)

我還是從0開始,寫在前面。


一首歌給兩個人聽,明明我們聽的都是同一首歌,卻不會聽到一樣的東西。
超可怕的,簡直撞鬼。

我的意思是聽歌很容易受環境、心情影響,第一次聽,跟第二次聽感覺會不一樣,因為理解的部分更多了會有更多想法,再聽再聽,停了一陣子,再聽,那感覺又不一樣,啊啊啊啊我不能再離題了我想要12點前完成0才是0啊啊啊啊。




直接切入重點,就是我看了這部電影,裡面有一段是上面那兩個人用雙孔耳機插頭俗稱情侶插頭,一起分享Keira手機裡的音樂。剛開始,Keira說不,Dr.Banner接著說他可以從一個人聽的音樂裡了解這個人,Keira就回說:「我就是知道你能,所以我才不想跟你聽!」,不過最後他們還是一起聽了。

他們最後有沒有在一起?要看的反白:NO

這就是我覺得矛盾的一點:有時候我們很想大聲放著自己的歌,希望他人能感受到那些我們所感受到,但卻又擔心聽者嫌棄這些歌,就好似有部分的自己也被嫌棄了。

好吧那是我,剛剛想了一下好像我妹沒有這種困擾。

想起有次為了測試新買給外公的CD Player,隨手就拿來Lily Allen 的It's Not Me, It's You一按下PLAY,第一首Everyone's at it開頭一播出來,我就看我媽眉頭一皺迅速就按下STOP,我小小的心就這樣碎了。
我真是太脆弱了。

為什麼不把歌聽完,為什麼不聽懂它?而且戴上耳機聽根本就沒有那麼不堪!

好了57分了我要送出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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