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直接開始就插入1也怪怪的,所以還是乖乖從零開始。
(這讓我想到我們的電梯,一樓上去是二樓,下去是地下一樓,假如一樓是1二樓是2,地下一樓是-1地下二樓是-2,中間的0就不見了,或許0只是薄薄的一層─一樓的地板,地下一樓的天花板,可是0也是一個數啊應該也要給它個空間,所以應該要像國外那樣一樓叫Lobby像個0,上樓是1234下去是-1-2-3,這樣邏輯才對呀)
我還是從0開始,寫在前面。
一首歌給兩個人聽,明明我們聽的都是同一首歌,卻不會聽到一樣的東西。
直接切入重點,就是我看了這部電影,裡面有一段是上面那兩個人用雙孔耳機插頭俗稱情侶插頭,一起分享Keira手機裡的音樂。剛開始,Keira說不,Dr.Banner接著說他可以從一個人聽的音樂裡了解這個人,Keira就回說:「我就是知道你能,所以我才不想跟你聽!」,不過最後他們還是一起聽了。
他們最後有沒有在一起?要看的反白:NO
這就是我覺得矛盾的一點:有時候我們很想大聲放著自己的歌,希望他人能感受到那些我們所感受到,但卻又擔心聽者嫌棄這些歌,就好似有部分的自己也被嫌棄了。
好吧那是我,剛剛想了一下好像我妹沒有這種困擾。
想起有次為了測試新買給外公的CD Player,隨手就拿來Lily Allen 的It's Not Me, It's You,一按下PLAY,第一首Everyone's at it開頭一播出來,我就看我媽眉頭一皺迅速就按下STOP,我小小的心就這樣碎了。
為什麼不把歌聽完,為什麼不聽懂它?而且戴上耳機聽根本就沒有那麼不堪!
好了57分了我要送出了。
呵呵~你真有趣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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